她大学毕业后回乡工作,在检察战线上扎根发展。从检以来,她秉承着对法律信仰的执著与对检察事业的热忱,坚守检察初心,维护公平正义,严把案件质量关。她用心传递“未检”温度,守护青春成长,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领域和范围。她被市检察院多次授予 “个人嘉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她叫林莘娴,一个英姿飒爽又温柔如水的青年检察干警。
林莘娴在认真整理案卷。通讯员 摄
□记者 林锐磊
坚守初心,勤学检察工作
如果你有关注“揭阳未成年人检察”的微信公众号,就会惊喜地发现“法治云课堂”里有端庄美丽的女检察官在讲述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林莘娴就是其中一名优秀的讲解员,视频中,她亲切的笑容,温暖的话语,让很多关注“法治云课堂”的市民印象深刻。
立足本岗,认真履职,是林莘娴从检以来给自己立下的规矩。8年来,她始终坚持学习,努力增强政治素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大量研究各地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协助检察官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一起1992年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时,由于案发时间久远,取证极为困难,她查微析疑、抽丝剥茧、迎难而上,多次与法医沟通探讨,协助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关键性证据,还原案件真相,让迟到的正义得到伸张。
这几年,她和同事们自编、自导、自演,拍摄了多部普法小剧场、录制了系列法治云课堂,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多部法律的普法解读工作。她时刻牢记展示检察风采,树立检察形象,不断贡献自己的力量,绘画作品、摄影作品多次获得省级市级奖项,她绘制的普法漫画作品在广东省检察机关首届新媒体作品评选中喜获优秀奖。林莘娴还在每一项未检专项活动中创新思路、落实宗旨,积极开展法治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莘娴朝气蓬勃,思维活跃,办案时细致认真,普法时勇于创新。她同时又具备女性特有的柔软和耐心,这几年她寓教于乐,趣味普法,创作了不少令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作品,传递了揭阳‘未检’工作新声音,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展现了新时代青年检察干警的风采。”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洪琼这样评价。
传递温暖,守护青春成长
开展市检察院的“未检”工作,对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林莘娴说:“对于某些特殊的孩子,如同在漆黑的夜里,为这些迷途的孩子点亮一盏灯,这灯光或许微而不弱,但足以驱散黑暗,温暖心灵。”正是有着这样的感知,林莘娴对“未检”工作十分用心。市检察院的“未检”工作非常重视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在市检察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林莘娴与同事们主动加强与共青团、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领域和范围,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
林莘娴铭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工作中她主动为未成年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用司法温情关爱弱势群体,并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守护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林莘娴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父母忙于务工,对其监护不足,缺乏有效正确的家庭教育,导致王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且心理测评结果显示其存在中度抑郁状态。在协助检察官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她及时联系了王某的监护人、法律援助律师以及心理咨询师,针对王某的具体情况共同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制发了市检察院首份督促监护令,并为这个家庭聘请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在指导结束时,这个家庭的亲子沟通有所改善,这名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也明显好转。
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团总支书记黄斌说:“莘娴是市检机关团总支副书记,她谦逊勤奋,热情担当,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强,是一个优秀的青年检察干警。”据了解,在林莘娴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她所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揭阳市首批“三八红旗集体工作室”。
在林莘娴看来,走出黑暗、重获新生的青少年脸上绽放出的笑容最让她心动,也是她认真工作的动力和目标。林莘娴说:“‘未检’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不仅要办好个案,还要做好更多背后的工作,用心呵护,用爱坚守。就像人民检察概念曲《我的答案》中一句歌词:”你问我未来会更好吗,我说会啊!‘我希望能尽自己的努力,点燃一盏知识之灯,照亮孩子们前进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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