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一帆 通讯员 杨雪斐) 近日,普宁市召开巡察工作推进会议,总结2021年普宁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开展述责述廉评议活动。
会议提出,要紧扣上级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政治监督定位,严格落实揭阳市纪委主要领导“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钱要清退、制度要完善”四项要求,着力推动十四届普宁市委巡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一要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个生命线不能丢,“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个目标不能变,把巡察监督融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监督格局。二要坚持人民至上,着力强化巡察监督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解决一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执法司法等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整治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加深切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着力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部署,推进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财会、信访、统计等部门的协调协作。四要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成效,防止死灰复燃。五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巡察。建立完善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与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巡察作风纪律后评估制度,着力提升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六要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等制度,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把学习教育培训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