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桂青
刚刚过去的5月15日是第32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因其特殊的个人原因,其就业问题和合法权益更应得到大家的关注。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和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规模达880万人。残疾人要工作,要生活,如何保障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事业,这不仅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人士应该共同关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市各级党政一直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把发展残疾人事业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并出台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到残疾人就业问题,我市采取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组织残疾人参加相关技能培训等,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逐梦未来,在不同的工作岗位贡献智慧,实现人生价值。
不容忽视的是,身体上的残疾给残疾人就业造成不小的“障碍”。相较于其他社会群体而言,由于受到心理障碍、物理障碍和结构障碍等多种综合因素的影响,残疾人就业往往面临技能水平偏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稳定性差等困难和挑战。同时,社会上一些歧视、轻视残疾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不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甚至有的用人单位漠视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这些现象表明,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促进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利好政策,尚需深入贯彻和落实。
“关爱残疾人”,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应是深入人心的一个理念。判断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不但要看高楼大厦、繁花似锦,更要看到社会底层尤其是相对正常人来说更为弱势的残疾人群体的生存权、发展权、就业权是否得到充分保障。笔者希望越来越多市民踊跃参与到帮助残疾人的行列中,形成人人关心残疾人、关爱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气,让残疾人与社会其他群体共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