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敲警钟
普宁交警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一案一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本报讯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郑晓东) 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三进”活动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一案一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据了解,活动中,民警以现实道路交通事故为例,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案例进行剖析,详细讲解随意变更车道、未保持安全距离和开车接打电话、驾乘摩电无佩戴安全头盔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为事故当事人、车辆所有人和交通违法行为人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课。同时,民警还结合“一盔一带”“一老一小”等宣传主题,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让群众深刻认识到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以及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据悉,民警还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00多份,签订了《交通安全承诺书》20多份,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有关交通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积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文明交通理念。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要以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鉴,认真吸取教训,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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