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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扎根基层警位 守护群众平安
发布时间: 2024-09-05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林锐磊

林浩(右一)和同事在开展警务工作。通讯员 摄




人物速写:

  林浩,中共党员,2013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司警衔,长期奋斗在一线,现为普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三级警长。2019年1月、2021年3月获揭阳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2021年10月受普宁市委组织部嘉奖,2022年8月被普宁市委组织部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9月获普宁市委组织部三等功。


  弘扬实干精神,干一行爱一行


  “干一行,就要爱一行,还要把这一行钻透。”这是林浩入职时在工作笔记扉页上为自己写下的一句话。从警10多年来,他充分弘扬实干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不断探索新方式提升警务工作效能。


  翻开他的工作笔记,一件件平凡工作的记录,凸显出他的认真和实干。他积极走进社区,向群众开展反诈宣传,结合真实案例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形式和特点,揭露诈骗的方式、手段、危害,以及识骗方法、技巧等,并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主动对接企业,结合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对社区内超市、商铺、校园周边等可能存在制造、销售刀具的店铺开展清理排查和相关普法宣传,向商家详细讲解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要求依法、守法销售和管理。密切亲近群众,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各级部门组织的群众普法活动,以专业知识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以真实案例对群众开展警示教育,以工作实践对群众加强思想防范。


  “林浩是一个认真负责、实干敬业的人。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他深化‘关爱身边人,关心身边事’专项行动,聚焦‘百千万工程’,将法治宣传、文明创建、诚信建设等内容带进乡村,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向广大群众传播法治精神,着力普及群众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能力,引导辖区内广大居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推动 ‘文明普宁’向基层延伸。”普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刘俊辉这样评价。


  敢于担当作为,努力守护平安


  人民警察为人民。这是警察的使命,也是林浩的初心。近一年来,他以“三进”为载体,将法治宣传带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带进校园。据了解,2023年10月份以来,普宁公安法治宣传“三进”活动持续在流沙北街道深入广泛开展,林浩在相关部门及业务警种的支持配合下,共组织城北派出所民辅警走进流沙北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3个、校园17家,进一步促进公安法治宣传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提起法治宣传工作的点点滴滴,林浩十分熟稔,张口就能说出工作内容:“在流沙北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城北中学,我们结合‘一个主题宣讲警示’‘一批实物海报宣教’的活动内容,通过面对面的沟通接触,提升师生群体的安全防范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参与群众、学生达300多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多份,收回意见表50多份。”


  “林浩警长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很有经验,他能够以自身公安基层工作经验,在实践所等现场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防盗主题宣讲,并结合实际案例,有针对性地向不同阶层的群众进行宣传预防。他的敬业和对警务工作的热爱,非常值得我们年轻民警学习。”入警2年的刘树鑫如是说。


  立志献身公安事业的林浩十分清楚,要想服务好群众,就必须练就过硬本领。参加工作以来,不管工作再忙,他也不放松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各项业务技能。工作之余,他总是想方设法挤出时间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学习和掌握国家新颁布有关警务工作的文件及规定,特别是涉及服务群众的新知识、新法律法规,不断充实自己。对此,林浩说:“比如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上,我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我积极向从事法务工作的许多朋友请教,让自己的知识面不断丰富。警务工作无小事,责任在肩,我希望能通过自己和同事们的努力,守护平安,让更多家庭美满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