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安琪(左二)经常收集民情民意,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通讯员 摄
她是清华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毅然奔赴广东,成为惠来县前詹镇铭东村的驻村选调生;她是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铭东村的一名“法律明白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切实当好“普法先行者”“守法倡导者”“用法实践者”;她是群众的贴心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提高村民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推动铭东村法治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她,便是丁安琪。
普法先行者
基层是普法宣传的落脚点,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前沿,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法治是一把“安全锁”。
自成为铭东村驻村选调生以来,丁安琪联合铭东村“两委”干部,努力在全村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她通过悬挂横幅、播放警示视频、张贴海报等方式,向村民宣传禁毒、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打击违法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违法危害,讲解违法犯罪成本,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到本村法治工作中来,主动监督、抵制违法行为。
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家庭婚姻、民间借贷等问题,丁安琪常把《民法典》拿在手上,“一对一”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讲解。每逢征兵季和退伍季,作为退役军人的丁安琪现身说法,为村民普及宣传《兵役法》和《退役军人保障法》,为有入伍意愿的青年答疑解惑,为光荣退伍的老兵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除了为村民普及基本法律法规外,丁安琪还从实际出发,帮助铭东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宣传栏粘贴、入户讲解等方式,深入推进铭东村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守法倡导者
“百千万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土地改革、生态保护、产业升级等多个方面,每一项工作的推进都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在村务管理中,丁安琪联合铭东村“两委”干部,坚持依法依规进行村务管理,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模式,在土地流转、池塘承包、发展特色养殖种植、宅基地审批等大事上,与村民共商共议,努力打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
铭东村山林地较多,每逢清明节,防范森林火险成为该村一项重要工作。为打造平安乡村,丁安琪同村“两委”干部在村里主要进山路口设置检查点、放置《禁火令》告示牌,用大喇叭循环播放严防山火公开信和文明祭扫倡议书。
在“摩电”整治行动中,她同村“两委”干部带头签订《文明安全驾驶承诺书》,利用“村村通”广播,集中宣传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相关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在进村主要道路、重要路口对未佩戴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劝导,引导村民合法合规使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共同维护乡村交通安全。
用法实践者
丁安琪始终心系村民,积极主动收集民情民意。无论是走在田间地头,还是穿梭于村舍之间,她都耐心地与村民交谈,倾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用兢兢业业、甘于奉献的服务精神,架起了与群众心灵相通的桥梁,展现了基层普法带头人的动人风采。
当丁安琪得知铭东村有两个儿童因父亲不幸离世,母亲改嫁后弃养,只能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的情况后,第一时间帮忙联系驻村律师,咨询怎样才能帮助两个孩子更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她同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一起协助律师收集相关证据,了解法律程序,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争取应有的权益奔波忙碌。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帮助祖孙三人解决了后顾之忧,为她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她的这一行动,不仅让孤苦的孩子感受到了温暖和关爱,也让村民们看到了她为群众服务的真心和决心。
丁安琪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在群众与法律之间搭建沟通桥梁的重要意义,成为了村民们信任和依赖的“法律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