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7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三批信访件3件,其中来电0件,来信3件,重点关注案件3件。本批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涉及普宁市1件、惠来县2件。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及市直单位。按照省协调联络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7天内反馈到省信访案件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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