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方益剩)日前,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体育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作出说明,并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市福彩中心严密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公告内容顺利实施。
根据公告,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彩票机构要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涉及广大彩民的利益,也涉及销售网点的工作。市福彩中心及早部署,积极做好落实工作,一方面是加强学习,组织福彩中心相关人员参加省福彩中心召开的视频专题培训会议,并开展学习交流,让相关人员尽快熟悉并适应有关口径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加强管理,要求福彩中心各业务部门按职责切实做好机构兑奖和终端兑奖工作,为购彩者提供免税申报和纳税申报优质服务,对中心兑奖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加强终端管理,要求各区域综合管理人员下沉到各销售网点,检查指导网点销售人员对公告内容的理解和执行,指导网点销售人员做好彩民思想工作,理解并支持公告的实施,并做好中奖者个税代缴和免税申报工作。同时,为便于彩民兑奖,切实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市福彩中心还为全市91个销售网点配备相关兑奖登记设备,用于中奖金额超过3000元不足10000元电脑彩票的兑奖登记。
经过市福彩中心一系列的细致工作,自公告实施以来,相关内容得到有效执行,福利彩票实现平稳有序发展,福彩事业得到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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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主要内容
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彩票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继续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中有关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
二、电脑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获得的全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即开型彩票以一张彩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
三、彩票机构和销售网点兑付电脑彩票时,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应登记中奖人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中奖人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四、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