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10月份,组织部署阶段。
成立市美丽圩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美丽圩镇创建专项规划编制、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碧道建设、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文明圩镇创建、“网格化”治理、普惠金融服务、党建引领、长效管护机制等九项工作指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乡镇(街道)按要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分类实施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任务清单,谋划重点项目清单,并层级报市级、县级美丽圩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创建实施阶段。
2021年11月底前,第一批创建圩镇完成创建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其余圩镇应于12月底前完成,确保所有建设项目有规可依,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安排有序。创建期间注重施工监督、验收等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工。第一批创建圩镇到2022年3月、第二批创建圩镇到2022年6月、第三批创建圩镇到2022年11月,基本完成美丽圩镇建设,圩镇整治提升取得明显成效。由市美丽圩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美丽圩镇创建专项竞赛(形式包括:书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长展示、第三方评估+暗访、现场竞赛、媒体展示等),专项竞赛分三批进行,通过“6+N”比武竞赛(内容包括:比圩镇规划引领、比圩镇风貌提升、比圩镇公共服务、比圩镇产业发展、比圩镇党建引领、比圩镇基层治理,以及N项自选特色创新项目加分),每批按30%左右比例评选出优秀圩镇,每个圩镇给予30万元奖补激励。
3.2022年11月至12月,评估验收阶段。
全市65个乡镇全面完成美丽圩镇创建工作。市美丽圩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评估组进行评估验收,全市65个乡镇按20%左右的比例评选命名“美丽圩镇示范镇”,并由市美丽圩镇创建领导小组授予“美丽圩镇示范镇”牌匾,竖立在镇标或圩镇入口显眼处,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同时,对“美丽圩镇示范镇”实施动态管理,被群众举报并核实、被媒体曝光,以及被市随机抽查,出现反弹达不到“示范美丽圩镇标准”的,将进行“摘牌”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潘彬彬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