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晓惠 通讯员 吉人宣) 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情况调研座谈会,就近期聚焦噪声扰民问题组织开展的专题调研情况进行交流总结,着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我市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是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又一项重大成果,于2022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为解决噪声扰民、防治噪声污染提供了重要法治遵循。近年来,我市噪声扰民投诉量居高不下,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大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各自职责,围绕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工作中具体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等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提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立足于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重大机遇,扎实有力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对标对表,深入查找问题不足,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锚定问题短板、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实效。要凝聚合力,扎实推进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教育普及力度,完善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配套政策制度,推进噪声污染防治精准化管控;要加大执法力度,全力推动城市“降噪”、还“静”于民。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持续进行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熹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录主持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