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分辨率:1024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返回揭阳新闻网
新闻报料:8276111 广告联系:8210420
 相关新闻
·前2个月全国一般公共…
·文化活力迸发奏响“春…
·畅叙情谊 共商发展
·不断推动提案工作高质…
·为“揭马”加油 为…
·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揭阳日报教育天地”…
·当好乡村振兴的“领头…
·打好政策“组合拳” …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
·党群同心植新绿美城乡
·我市作家一作品获二等…
·以音乐赋能文旅融合发…
·揭阳海警局集中销毁涉…
·让节水成为每个人的自…
·王福亮:三十载坚守引…
·靖海发电公司:用20…
·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
·公布《实施〈中华人民…
·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
·天津海鸥庆祝新中国第…
·莫把结核当感冒 专…
·“天网2025”行动…
·加力推动银发经济提质…
·父母怎样做孩子才敢说…
·让儿子暂代“一家之主…
·考拉宝宝的小乐队
·一线私募看好传统核心…
·私募仓位创下年内新高…
·险资近期频频举牌释放…
·引导学生厚植家乡情怀
·田间地头的“知识盛宴…
·最美的颜色
·少年总在春天里
·海棠不语
·《也是冬天,也是春天…
·大手拉小手 一起…
首页揭阳日报PDF版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

时间:2025/3/25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文共22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完善反制措施。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以下简称反外国制裁法)第六条第二项中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各类财产”,包括现金、票据、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和财产权利;明确反外国制裁法第六条第三项中禁止或者限制进行的“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技、法律服务、环保、经贸、文化、旅游、卫生、体育领域的活动;明确反外国制裁法第六条第四项中的“其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禁止或者限制从事与我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在我国境内投资,禁止向其出口相关物项,禁止或者限制向其提供数据、个人信息,取消或者限制其相关人员在我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处以罚款。

  二是细化反制程序。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实施反制过程中有权开展相应调查和对外磋商;规定反制决定应当明确反制措施的适用对象、具体反制措施、施行日期等;明确反制决定应当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官方网站等途径发布并及时更新。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承担反外国制裁相关工作,并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

  四是强化措施执行。规定对不依法执行反制措施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禁止或者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出口或者国际服务贸易等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其从境外接收或者向境外提供数据、个人信息,禁止或者限制其出境、在我国境内停留居留等。同时,规定被采取反制措施的组织、个人在改正行为、消除行为后果后,可以申请暂停、变更或者取消对其采取的反制措施。

首页 | 报社简介 | 揭阳日报通讯 | 网上投稿 | 新闻记者查验 | 教育周刊

粤公网安备 44520202000203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CN44-0033 备案号:粤ICP备09091489号   揭阳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