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1日,中国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这部法律彰显了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本质,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深刻的变革,对推动社会文明与进步具有深远的意义。
侨批作为海外华侨与国内亲人之间传递深情的特殊媒介,在传播《婚姻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华侨通过侨批,向国内的亲人传达了《婚姻法》所倡导的新观念与新思想,鼓励他们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侨眷在回批中也积极响应,大力宣传《婚姻法》,用以劝导海外的亲人摒弃陈旧的封建习俗,将国内的新风貌反馈给海外的亲人,让海外华侨能够及时了解家乡的积极变化与进步,感受到时代的脉搏。

1950年揭阳河婆员埔坪上的黄章笔写回批向海外的侄外孙黄卯宣传《婚姻法》。

1956年,朱如珠写给妹妹朱金珠的侨批中说:“今日新祖国咁好,有天法制定,一夫一妻制。”
□黄素龙 蔡幼芳 文/摄
积极宣传《婚姻法》,劝阻纳妾行为
在《婚姻法》颁布之初,国内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使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禁止纳妾等新观念深入人心。然而,这些新观念在海外华侨中的传播却相对缓慢,知晓程度有限。在这一背景下,侨批扮演了传递这些新思想的关键角色,促使封建婚姻制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让婚姻自由、男女平等成为新的社会风尚。
身居海外的黄卯,受封建思想影响,竟萌生了纳妾的念头,于是委托揭阳河婆员埔坪上的叔祖黄章笔在家乡为其物色对象。黄章笔在旧历1950年九月廿六日写给侄外孙黄卯的回批中,引用了《婚姻法》进行劝阻:“你说你要(再)娶妻,这件事是不容易的。因为你有了妻子,儿女六口人,现在又要多一个妻子,并且要在唐山讨(娶)过去,这真是难事。因为解放区是要男女平等,不准老一套的婚姻,一定要一夫一妻的,因此寻人是难的。假如骗她你没有妻子的话,那我又要负责任的。”
从这封回批中不难看出,黄卯由于封建思想作祟,有了纳妾的想法。他的叔祖黄章笔运用《婚姻法》对其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劝阻,言辞恳切,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后辈的深切关怀,也从侧面反映出《婚姻法》在当时的国内已广为流传,为大众所熟知。相比之下,海外侨胞对此则尚不了解。黄章笔巧妙地借助侨批这一载体,将《婚姻法》的新思想传递给身处异国他乡的黄卯,目的就是为了让他认识到纳妾行为的违法性,以此打消他纳妾的念头。
主张利用《婚姻法》,维护合法权益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制,严禁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一制度从根本上打破了封建社会的多妻制,实现了男女在婚姻中的平等。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和重婚等现象依然存在。因此,有华侨主张利用《婚姻法》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身处异国他乡的华侨,通过侨批这一特殊的通信方式,不仅表达了对祖国的深切思念与关注,还将新思想、新制度传播给国内的亲人。新中国颁布的《婚姻法》,无疑是侨批中传递的新思想内容之一。在1956年3月12日一封由美国华侨朱如珠写给家乡台山妹妹朱金珠的侨批中,其中就说道:“前闻母亲来信说:云及沃新在港,另立新家庭,何解你吾(唔)申请来港与他干涉呢?况且今日新祖国咁好,有天法制定,一夫一妻制。何必你唔迅速来港,与沃新干涉搞妥,返回祖国安心生产工作。”
朱如珠写的这封侨批,不仅传递了对妹妹朱金珠的深切关爱与鼓励,更传递了新中国的婚姻家庭观念,表达了对《婚姻法》的认可,赞誉其为“天法”,并耐心地向妹妹普及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鼓励她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行为不仅彰显了朱如珠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更凸显了侨批在传播新思想、推动婚姻家庭观念变革中的重要作用。
总的来说,侨批作为一种特定历史时期的沟通手段,不仅维系着海外华侨与国内亲人之间深厚的情感纽带,还肩负着信息传递的重任。在《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它更是扮演了倡导男女平等、宣扬婚姻自由等思想的重要媒介,使得婚姻平等的梦想逐渐照进了现实,成为人们触手可及的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