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浩钦 特约记者 罗凯瀚 特约通讯员 邓达阳) 普宁市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有机融合,为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落实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过去一年,普宁市各级党(工)委(党组)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省委、揭阳市委、普宁市委的要求,把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作为头等大事和工作主线,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以基层党建工作的持续深化提升,推动实现“有形”“有神”“有效”三大目标。
新的一年,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日前召开的普宁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提出,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基层各项党建工作,不断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此,普宁市委要求该市各地各单位,要以“1+1+6”工作体系、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抓好工作,围绕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在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贯彻执行力、队伍战斗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下功夫;按照普宁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的部署,立足今年重回百强县,2025年经济总量上千亿的目标,全力打造粤东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标杆目标,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有机融合,为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落实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为确保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普宁市委要求该市各级党(工)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要加强分类指导,坚持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