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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4/10/15

  《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2024年9月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予以公布。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9月20日在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揭阳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旭亮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审计局审计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执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运行。

  ——努力组织收入,夯实预算执行基础。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影响,推进海砂、采石场、特许经营权等资源资产的出让,清缴、盘活历史存量资金,全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84亿元,比上年增长41.24%,增幅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做好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全市2023年取得新增债券资金63.50亿元,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促进财税收入的增长。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投入。围绕推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优化财政资金分配和加强资源统筹,有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支持产业强市建设,统筹12.93亿元用于支持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支持产业有序转移,统筹上级和新增债券资金6.54亿元支持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支持绿美揭阳生态建设,统筹4.95亿元打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揭阳样板。

  ——加强财政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有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深化会计管理、政府采购、预结算审核等领域改革,做实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巩固存量隐性债务“清零”成果。

  ——推动审计整改,促进工作有效落实。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地区、单位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抓好整改,取得较好效果。截至2024年8月末,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471个,除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56个外,已完成整改348个,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8.42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9.46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989.19万元,挽回损失浪费1361.92万元,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4项,追责问责58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市级(不包括大南海等4个功能区)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4.89亿元、总支出240.9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5.42亿元、总支出71.3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47万元、总支出6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6.13亿元、总支出95.3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保持预算平衡和市级财政平稳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偏差较大。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仅为65.23%,预算与执行偏差较大,编制不够精准。

  2.少列预算收入14.27亿元。至2023年末,市财政尚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8亿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亿元结存在财政专户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造成少列预算收入。

  3.少列预算支出6.11亿元。2023年末,市财政将已列支拨付给市投控集团的注册资本金6.11亿元调账转列预拨经费,造成少列预算支出。

  4.多列预算支出0.57亿元。市财政将以前年度列支的土地成本费用在2023年再次列支,造成多列预算支出。

  5.非税收入2.12亿元未及时征缴。其中:有偿使用储备耕地指标款1.86亿元;土地出让款0.18亿元;生态环境罚没款0.08亿元。

  6.下级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结。至2023年末,市财政局借给榕城区、揭东区和揭阳产业园等4个区的往来资金共23.32亿元未能按规定在当年底前清结。

  7.部分财政资金滞留闲置,使用效益低。由于项目推进进度不够理想,至2023年末,仍有省级涉农资金8.55亿元、生态环保资金1.03亿元滞留闲置,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8.部分支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2023年上级专项资金中有56笔下达时间超过规定期限,金额合计65576.38万元,超时最长达225天。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市本级63个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加强预算执行,注重绩效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不够规范。市国资委、林业局等5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精准,共有6个项目资金16627.70万元当年全额未支出。市荣军优抚医院少编预算收支,涉及金额分别为1268.12万元和1181.61万元。

  2.部分预算执行不严格。市生态环境局有10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执行率低于40%,涉及金额3141万元。市国资委、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和综合中专等5个单位收支情况不实,涉及金额61662.27万元。

  3.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部分专项经费滞留时间超过2年,涉及金额229.84万元。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违规将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纳入购买服务范围,涉及金额21.24万元。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和榕城分局工会节日慰问品支出金额超过规定比例。市财政局存量资金272.35万元未清理上缴。市卫生健康局违规发放考试考务费,涉及金额3.64万元。

  4.财务管理不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公路事务中心和公安局榕城分局等3个单位未及时退还保证金,涉及金额39.14万元。市体育运动学校等2个单位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155.94万元。揭阳一中、揭阳二中和市实验小学等4个单位未按规定取消非税收入过渡户。

  (三)县级财政管理审计

  审计了揭西县2022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揭西县不断加强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保持财政运行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决算数据不实。将已列预算支出的资金和不属财政收入的二类疫苗款上缴国库列为收入,多计年度财政收入2.47亿元。收取的罚没款等非税收入滞留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少列年度财政收入0.26亿元。

  2.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一是出台的乡镇(街道)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不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将经营性服务收费258.73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三是未及时收缴罚没款350.84万元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6.25万元。

  3.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财政存量资金4.80亿元长期闲置,未及时清理盘活。新增债券资金10961.32万元和上级专项资金4819.30万元滞留闲置,影响相关民生事业发展和政策落实。超范围安排使用教育费附加资金236.79万元。18个预算单位开设27个与财政部门共管的存款账户未通过集体决策或竞争性谈判确定。

  4.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揭西县批而未供超过二年的存量土地面积达1753.05亩。二是棉湖、五云和东园等4个镇(街)有7宗政府存量土地部分被违法占用。三是棉湖镇部分环卫车辆长期闲置未及时处置,出借垃圾清运车未办理审批手续。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对基础教育、风险防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一)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审计了我市2022年至2023年6月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调查榕城区和普宁市。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地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公办学位扩容提质方面。一是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位配置不够均衡,部分城区街道学位缺额较多。二是全市尚有27所学校未安装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与公安互联,未实现互联全覆盖。三是普宁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未实现有需求全覆盖。四是榕城区和普宁市有102所中小学校没有操场或操场面积未达建设标准要求。五是普宁市部分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不足、教师缺员大、园舍建成后闲置,造成实际新增学位与目标数存在较大差距。

  2.师资队伍建设提质方面。一是2023年全市小学学段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应配备7063名,实际配备5695名,缺额率为19.37%,教师配备不足。二是榕城区仍有145名公办教师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任教。三是2023年秋季学期普宁市华美实验学校、流沙第一实验小学和勤建学校等3所民办学校125名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职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四是揭阳市、榕城区和普宁市教育局分别有4个、6个和6个学科未配备专职教研员,而由其他教研员兼任。五是榕城区和普宁市共有159所学校师生比超过文件规定。

  3.财政资金保障方面。一是2022年中央支持我市综合奖补项目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752万元,当年度仅支出1347万元,进度较慢。二是榕城区未及时拨付省级以上基础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17847.54万元。三是普宁市南兴中学护眼灯项目以“三无”产品冒充知名品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4.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具体项目推进方面。一是榕城区教育局校服采购未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出台文件规定,且违规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二是揭阳一中等5所学校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图施工。三是揭阳一中榕江新城学校等3所学校隐形防护网使用的主要材料型号与设计及结算资料不符,造成结算价不实。

  (二)风险防范审计

  审计了榕城区和惠来县财政运转风险防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二个县区能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基层财政保运转能力不足。榕城区和惠来县2023年分别有3个月、4个月财政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保障水平较低。

  2.未及时付还垃圾清运等费用。至2024年2月末,榕城区和惠来县未及时付还垃圾清运等费用分别为11405.88万元和1348.21万元,偿付风险不断积聚。

  3.滞留教育等保基本民生资金。至2023年末,榕城区和惠来县财政滞留当年度省财政安排教育卫生等保基本民生资金31832.46万元、15986.41万元,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4.暂付性款项清理不到位。至2023年末,榕城区财政和惠来县财政暂付性款项中属2018年底前形成的余额分别为101491万元和124745万元,未能按规定在2023年底前消化完毕。

  三、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了榕城区中心城区管网配套工程及榕江龙石东湖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区能重视水污染治理工作,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投资控制不够严格

  一是可研报告将不属于建设投资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费8021.40万元及运营绩效考核服务费956万元计入项目建设投资,超过文件规定计取设计费、监理费等共1467.91万元,导致投资估算多计工程建设其他费10445.31万元。二是施工过程取消了中部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等子项目施工内容,涉及工程造价32509.23万元,但未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三是财政审定预算中的“RPIR模块”清单项目中斜管填料数量与施工图纸的要求和实际施工不符,但发承包双方未调整合同价款,造成多付工程进度款549.86万元。

  (二)建设进度缓慢

  至2023年11月末,该项目马牙大道以西片区污水管网工程、马牙大道以东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中部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3个子项尚未完工,未能按EPC+O合同约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也未能按补充协议约定在2023年8月18日前完成。

  (三) 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2020年9月实施该项目公开招标时,其中的16座一体化水质净化设施子项已实际开工建设,并有6座已建成。二是在全过程工程服务方案未公开发布情况下,编制该方案的单位参加全过程咨询服务投标。三是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中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60万元。

  (四) 建设管理不到位

  一是水质净化站未按图施工、竣工图反映不实,抽查的7个站有9台进水提升泵未安装,3个站有3套气浮一体机规格型号不符;有5个站的进水管和4个站的出水管施工长度合计比竣工图少6429.9m.二是部分已完工的管网工程未按图施工,抽查的144座检查井有58座井底高程比施工图要求偏差超过±0.1m,最大的相差2.035m.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审计

  审计了揭东区2022年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区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政策的工作部署,在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驻镇帮镇扶村实施和美丽圩镇建设方面。揭东区财政未及时拨付帮扶资金32453.67万元,新亨镇使用帮扶资金33.10万元用于弥补行政运行经费。658个工程项目中仍有73个未开工,总体进度较慢。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有16个工程项目未按图施工,1个项目部分墙面装饰后又拆除造成资金浪费7万多元。全区实施的756个项目中属产业发展的仅47个,占比较低。

  2.扶贫资产管理方面。霖磐、桂岭和白塔等3个镇有13个扶贫项目资金闲置,涉及金额3193.65万元。白塔镇有21个扶贫项目收益未及时分配,涉及金额151.16万元。揭东区通用厂房项目论证不够科学,经济效益与可研预期目标差距较大。

  3.乡村产业发展方面。揭东区竹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7家实施主体企业中有5家已处于停产状态,财政资金未能持续发挥效益。应创建的芋头、淮山等6条县级产业链未及时创建。

  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各镇(街)仍未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管护标准。磐东、月城和龙尾等5个镇(街)未建成镇级垃圾转运站。龙尾、埔田和云路等4个镇有53个自然村没有设置垃圾收集点。

  5.“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方面。全区2022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仍有3.12公里未完成。建设资金拨付进度较慢,仍有5032.74万元未拨付。县道X113线南柏路改造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及竣工图不实问题。

  6.绿美揭东推进方面。玉滘、锡场和埔田等3个镇5个植树基地义务植树后期养护管护工作不到位,种植树木很多已枯死或丢失。揭东区北环大道绿化项目等3个绿美揭东示范项目进展缓慢。

  (二)社会保障审计

  审计了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全市2022年至2023年6月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能重视资金管理,不断提升社保基金服务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社保基金审计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市医保局未能组织完成省下达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征缴任务。市慈云医院、横江水库管理处和揭阳广播电视台等4个单位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准备期清算资金3530.12万元。榕城区和揭东区未按规定及时配套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6815.59万元、28711.99万元。

  二是保险金发放不合规。3名退休人员在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的同时重复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金12.98万元。1名退休人员在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的同时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99万元。3名退休人员在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金的同时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0.17万元。

  三是社保基金政策执行不规范。市医保局、医保中心违规将“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受理确定权限下放给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市医保中心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集采预付款未足额到位,少拨付8509.70万元。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产妇申领生育津贴比例较低,政策落实不到位。

  2. 医保基金审计

  一是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全市各县(市、区)医疗保障、财政部门未按规定缴费基数筹集本区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揭阳锦熹血液透析中心和普宁锦熹血液透析中心2家未定级医疗机构取得二级医院结算待遇,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二是医保基金管理不规范。市人民医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等9家事业单位少缴职工医保费用2126.29万元。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未及时支付医院垫付的医保费730.18万元。普宁市华侨医院、揭西县人民医院等相关医疗机构采用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涉及收费金额1483.16万元。

  三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执行不严格。市人民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等5家公立医疗机构未按要求上传药品耗材线下采购信息,涉及金额9024.54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审计

  审计了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包含集团本部和6家二级企业、6家三级企业)2021年至2022年损益情况和2022年末资产负债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集团能积极开展业务,推动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不合规。市水务集团、城投集团等2家下属单位未及时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造成被罚滞纳金8.70万元。市城投集团未及时上缴财政股权投资收益287.18万元,未向员工收取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涉及金额5.71万元。市城投集团有2笔贷款资金因提前提取,造成多付利息12.70万元,1笔贷款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涉及金额6000万元。市城投集团有22笔工程支付款未及时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1389.33万元。

  2.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市投控集团未建立企业资产租赁管理系统,存在大量实物资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91宗资产,面积86683.93㎡.市水务集团、城投集团共有17宗资产被无偿占用,未收取租金159万元。市金叶公司、市城投集团2家下属企业未严格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违约金和保证金,涉及金额146.84万元。市矿产资源公司辖属二个采石场地磅记录与日记账数据不一致。

  3.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市矿产资源公司未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内部管理制度;市城投集团长期租用2辆汽车,变相配备公务用车,有1笔1.25亿元借出款未签订借款合同。市金叶公司未经集体决策签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且服务机构存在违规转包行为。

  4.会计信息不实。市投控集团及其下属6家企业少计提应付利息和固定资产折旧,涉及金额7401.28万元。市矿产资源公司提前结转收入和成本,造成虚增经营收入。市金叶公司少计提租金收入510万元。市城投集团少列9宗购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01万元。市投控集团未及时办理增加注册资本金变动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涉及金额9.8亿元。

  5.部分资金存在风险隐患。市投控集团及下属企业共有375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结,涉及金额31.97亿元。市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及时收取检测费共36.68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审计

  审计了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单位能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和城管执法局等5个单位少列固定资产1062.14万元。揭东区埔田镇将不属固定资产的复印纸等物品登记为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48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少列无形资产,涉及金额179.88万元。市卫生健康局未及时办理原市计生局综合楼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2.资产使用不规范。市节能中心的2部公务车辆低效闲置,未能发挥效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用资产没有办理领用手续。

  3.资产管理不到位。市农业农村局处置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259.87万元。市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榕城分局等3个单位共3部公务车辆未及时报废处置。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

  审计了埔田镇、隆江镇和燎原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结果表明,3个镇(街)能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贯彻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污染防治工作管控不严。3个镇(街)各有一条河流断面水质考核不达标。3个镇(街)有25宗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隆江镇和燎原街道未制订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埔田镇和燎原街道有3家规模上企业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隆江镇有9家规模化养殖户未办理排污登记。

  2.耕地保护不够严格。3个镇(街)未完成整改卫片违法用地图斑共444宗。埔田镇的垦造水田项目部分土地非粮化。燎原街道未完成撂荒耕地复耕,涉及面积306.93亩。隆江镇有1.36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至种地农民账户,涉及64户农户。

  3.林地保护不到位。隆江镇有一采石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进行采矿和建设房屋,涉及林地面积9.40亩。埔田镇车田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650亩,森林受害率9.75‰,经济损失达235.61万元。燎原街道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4.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3个镇(街)均未组织村(居)级河长考核和评价。埔田镇和燎原街道有7处河道垃圾乱堆放,存在污染隐患。隆江镇1个县级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堆放建筑废弃物和建筑材料现象,面积接近1500㎡.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卫生健康局、投控集团、普宁市燎原街道和粤东新城管委会等12个单位15名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推动所辖地区经济发展和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重大经济事项管理方面

  1.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到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投控集团和粤东新城管委会等5个单位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市卫生健康局、城管执法局和普宁市公安局等5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够健全,未编制重大事项决策目录。

  2.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和城管执法局等7个单位部分工程、货物或服务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04.96万元。市卫生健康局1个项目先实施再完成采购程序,涉及金额98.80万元。

  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粤东新城管委会、埔田镇共有19个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等审批文件情况下擅自施工。粤东新城管委会、埔田镇共有11个工程未按施工图施工。市投控集团、燎原街道和埔田镇等7个单位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市农业农村局3个工程结算未送财政部门审核,涉及金额148.57万元。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1.收入管理不到位。隆江镇、埔田镇和燎原街道等3个单位非税收入征缴不规范,涉及金额72.27万元。市金融工作局少计银行利息收入,涉及金额43.86万元。市农业农村局超过两年的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6.05万元。

  2.支出管理不规范。隆江镇、燎原街道等3个单位主要领导违规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作。隆江镇、埔田镇和燎原街道等3个单位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付工作经费,涉及金额122.88万元。普宁市公安局、埔田镇和燎原街道等4个单位超范围使用现金,涉及金额537.55万元。粤东新城管委会、普宁市公安局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项目,涉及金额138.91万元。市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1.71万元。

  3.债权债务挂账未清结。粤东新城管委会、埔田镇和燎原街道等4个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结,涉及金额11468.81万元。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普宁市公安局、埔田镇和燎原街道等3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22.36万元。市卫生健康局、燎原街道向未纳入计生考核编外人员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涉及金额5.58万元。

  2.公务接待及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市农业农村局、埔田镇和燎原街道等5个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未按规定取得接待公函或清单等,涉及金额112.95万元。普宁市公安局违规多报销差旅费3.76万元。普宁市公安局、埔田镇和燎原街道等3个单位报销差旅费审批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6.1万元。

  3.单位及下属单位人员违纪违规受查处。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和城管执法局等6个单位或辖属单位人员因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七、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3份,移送问题线索43起,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0起,移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33起。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

  (一)公共资金、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领域重大损失浪费问题

  移送此类问题线索6起,主要是部分单位招标设备价格虚高、抵债房产被非法出售、食堂承包经营未经评估和资产被违规占用等。

  (二)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移送此类问题线索6起,主要是未足额上缴职工医保、未定级医疗机构取得二级医院结算金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未按规定减免休渔期(禁渔期)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等。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移送此类问题线索2起,为接待费用较大且支出呈不合理规律性和违反规定超过工资总量发放工资。

  (四)其他方面违法违规问题

  移送其他方面问题线索29起,主要是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招标先实施、现金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等。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资金管理规范高效

  各地各部门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四本预算衔接管理,盘活闲置沉淀资金,严格履行非税收入收(催)缴职责,规范预算资金申请、下达、拨付管理,持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切实增强财政预算约束力。

  (二)瞄准重点领域发力,推动重大政策见行见效

  各地各部门应按照全市“一盘棋”思路,加强政策、资金、资源的统筹整合,压紧压实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落实财政资金向医疗、教育、就业、农业农村等民生领域倾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全力补齐民生短板。同时,严格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抓严全投资流程和绩效管控,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风险隐患防范,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可控

  各地各部门应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三保”运行检测管理,科学统筹重点节点库款调度;加快处置重点项目规划、产权、法律纠纷、资金供应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债务风险防范,严控增量债务,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逐步降低地方债务风险水平,确保财政总体平稳。

  (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挖掘资产资源获利潜能

  各地各部门应加强资源资产管理,让国有资产“家底”更实、国有资源“成色”更足。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严格规范投资决策,聚焦实业发展主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强化环保、资源、耕地等资源协同监管,严防生态毁损风险,提升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促进资源资产高效流转,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揭阳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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