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揭西县某五金厂生产销售经检验不合格且未经认证延长线插座案
2025年4月,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通报线索,依法对揭西县某五金厂进行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经查,当事人生产的两批次延长线插座产品,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抽检检测后均被判定为不合格,且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批次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2025年7月,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没收不合格产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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