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合购彩票中大奖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然而这个意外大奖却让阿莉、阿强(均为化名)两人的再婚家庭起纠纷。因阿莉隐瞒120万元奖金,阿强向法院起诉离婚时要求分割奖金50万元。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准予两人离婚,百万奖金系夫妻共同财产,阿莉应支付阿强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割款50万元。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林昭仪 吴满和
案件回放
一场离婚案,因隐瞒中奖加剧双方矛盾
2009年,阿莉和阿强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此前,双方各有一段婚姻,各自养育一个女儿,两人走在一起后,组成一个五口之家。自儿子出生后,阿莉便在家照顾3个孩子,阿强外出打工,每月向阿莉支付生活费。
2020年6月,阿莉与朋友合购福利彩票,没想到该票喜中当期一等奖,奖金为税后576万元。2020年6月15日,阿莉陪同朋友一起去兑奖,当天她的账户转入120万元,随后她将其中的100万元办理了定期存款业务。
然而,对于喜中大奖的消息,阿莉并没有与阿强分享。也是在6月15日这一天,阿强因工作与阿莉分居,但每月仍向阿莉转账2200元,用以家庭生活花销。
2020年10月起,阿强向阿莉转账的数额欠缺,因而与阿莉发生矛盾,二人在沟通中,阿莉数次主动提出离婚。之后,得知内情的阿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奖金中的50万元,并承担因家庭生活开销对外负债的一半清偿责任。
庭审中,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及阿强因生活所需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成为焦点。对于这笔120万元的款项,阿莉一再否认是彩票奖金,自称是其向朋友借的购房款,并出示了借条、收条等证据,阿强就此进行质证,并提供相关凭证。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阿莉婚后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所得奖金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阿强因家庭生活开销向外负债2.94万元,该债务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与阿强按月向阿莉转账生活费用相符,应属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阿莉向阿强支付50万元,并负担一半的夫妻共同债务共1.47万元。阿莉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彩票奖金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享知情权且有权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彩票中奖,夫妻一方能否不告知配偶呢?所获奖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法官介绍,民法典规定了关于夫妻知情权及相互忠实的义务。夫妻一方有意外获得,均应如实告知对方。如果选择向对方隐瞒,那么就不仅侵犯了对方的知情权,而且侵犯了对方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因此,在夫妻双方对财产收益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即使彩票是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也应认定中奖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诉请分割。
对此,法官提醒,夫妻一方如发现另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也可以直接起诉请求法院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同时,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有上述情况,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