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韦子庆同志不再兼任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7月23日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经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韦子庆同志不再兼任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翁育慧同志辞去政协常委职务的决定
(2024年7月23日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经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翁育慧同志辞去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委职务。
报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林少光政协常委、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4年7月23日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林少光的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委、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撤销其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报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蔡汉春等2人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4年7月23日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撤销蔡汉春、钟榕林的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