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蔡晓惠 通讯员 黄徐桂 邹 颖
榕江之畔,进贤门巍然屹立,见证着岭南水城的岁月变迁。自2015年揭阳市被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这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开启了用法治笔墨描绘城市新颜的征程。10年间,13部饱含民生温度的实体性地方法规相继落地,如同13块坚实的基石,筑起维护揭阳“天蓝、地净、水清、城美”的法治屏障。
以法治利剑守护蓝天
曾几何时,揭阳空气环境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居高不下,建设工程施工、泥头车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污染,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为破解这一民生难题,《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于2017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既是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省内首部专门针对扬尘污染的地方立法。这部条例犹如一柄精准的“法治利剑”,直指问题根源,明确规范日常生活中九大类扬尘污染源,从源头遏制污染颗粒物扩散。它的出台不仅回应了群众对清新空气的迫切期待,更彰显我市用法治力量守护“揭阳蓝”的坚定决心与治理智慧。
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揭阳并没有止步于针对扬尘的专项立法,而是向着更多关键污染环节延伸。针对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空气污染问题,揭阳遵循“一事一法”原则,制定出台《揭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这部“小而精”的法规,摒弃大而全的传统立法模式,以不分章节的21条条文聚焦烟花爆竹燃放,精准平衡“节日欢庆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真正做到了“需要几条就立几条”,成为揭阳“小切口”立法的典范之作。
扬尘污染、烟花爆竹燃放一直是揭阳大气PM10、PM2.5的主要来源。上述两部法规的相继出台,为执法部门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在多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揭阳大气治理成效显著:PM10、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AQI达标率稳步提高;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连续5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空气质量6项指标更实现连续8年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揭阳蓝”已成为城市生态的亮眼底色。
以法治之笔绘就美丽家园
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既是城市管理的顽疾,更是关乎民生福祉的焦点议题。2018年9月1日,《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推动了揭阳生活垃圾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条例施行后,垃圾分类从“倡导引导”转为“法定责任”,从“界定模糊”走向“标准清晰”。这部条例宛如一位无声的“环境管家”,以潜移默化的力量重塑市民生活习惯,持续助推揭阳城市文明程度稳步提升。如今走进我市各个村落,群众的居住环境已经焕然一新,曾经垃圾乱堆、清运滞后的乱象得到很大改善。
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现城市品质形象的直接窗口。揭阳打破传统思维,摒弃将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合并立法的模式,另辟蹊径将市容管理作为单一调整对象,聚焦市容管理开展地方立法。2021年1月1日,《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省首部单独聚焦市容管理进行“小快灵”立法的地级市法规,是我市立足本地实际、彰显地方立法特色的生动实践,为提升揭阳城市形象和颜值提供了法治保障。
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实际关系着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民生”。揭阳聚焦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这一民生关切,制定出台了《揭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结合在立法调研中发现的业主大会成立难这个突出问题,条例细化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运行机制,并创建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条例还对装修、养犬、高空抛物、侵占绿地、暴力催缴物业费、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等问题一 一作出明确规定,为物业管理服务中常见的“顽疾”开出“法治良方”。
作为省内首部关于全民义务植树的设区的市地方法规,《揭阳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针对绿化工作普遍存在的“绿量足”但“绿质低”“绿而不美”等现象,重点突出“绿”“美”融合理念,从义务植树原则、规划编制、苗木培育和树种选择以及后期养护等环节入手,多措并举推动揭阳义务植树实现既绿又美的良好效果。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创新性地将“我为揭阳种棵树”义务植树小程序这一揭阳特色品牌纳入法规,积极推动“互联网+义务植树”融合发展。
以法治清流滋润岭南水城
水是揭阳的灵魂,榕江、练江、龙江三江奔涌汇聚,为这座城市注入了灵秀气韵与蓬勃生机。然而,揭阳的水环境保护也曾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练江流域污染问题,一度成为影响区域生态环境的痛点。2019年3月1日,《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精准聚焦三大流域水环境保护的核心难题。条例围绕重点污染源项目禁控管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农村雨污分流工程规划、饮用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为三江碧水构筑“防护屏障”。
2025年6月18日,《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与《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同步施行,标志着粤东地区首个跨区域河流协同保护的立法成果正式落地。这部仅有13条条文的“小快灵”法规,创新采用“专项规定+条例专章”的协同方式,构建起联席会议、生态保护协同、规划治理协同等九大机制,为练江流域实现长治久清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从流域普遍性黑臭,到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再到水质稳步提升至IV类,近年来,在揭阳、汕头两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力共治下,练江流域实现了从“污染典型”到“治污典范”的蝶变。碧水作弦,生态如歌,法治合力正在三江碧波中激起美丽回响,成为揭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鲜活注脚。
以法治底蕴塑造名城风韵
揭阳,作为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见诸史载已有2200多年历史。古城作为城市的历史根脉与文化灵魂,留存着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然而,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古城逐渐面临年久失修、毁损破坏、乱修乱建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揭阳古城保护条例》应运而生,于2019年8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揭阳历史文化保护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创新设立“历史风貌区”保护措施,明确赋予并保障揭阳古城内传统街区的法律地位,实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城有所护”的立法初衷。
在保护红色革命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方面,揭阳的立法工作成果同样亮眼,出台了《揭阳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这是揭阳首部通过成立立法专班自主起草、经二审表决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起草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牵头组织起草部门、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成立草案起草小组,以立法专班形式脱产赴革命老区揭西县,集中开展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研究以及修改完善。
另外,《揭阳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的出台实施,是揭阳与汕头、潮州加强区域协同立法的成果,开创了全省区域协同立法之先河,也是全国文化领域区域协同立法的首次实践;《揭阳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在法治轨道上固化“书香揭阳”品牌建设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依托各地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在服务基层治理工作中贴近群众的优势作用,将一条条来自百姓真实需求的建议融入立法工作中,让立法工作从“闭门起草”走向“开门问计”,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入源源不断的基层动能。
伴随着一部部法规的相继出台,揭阳在持续深化地方立法工作中不断积累宝贵经验,立法工作体系日趋完善。揭阳始终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精确找准地方立法的“切入点”与“着力点”,不断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法规的立法起草、落地实施、监督评估全流程中,积极探索更贴近民意、更易被大众接受的工作新模式,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从“实践探索”向“经验赋能”稳步迈进。
站在新的起点上,揭阳立法工作将继续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密切关注和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努力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在追求和实现良法善治的过程中更好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