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年龄等原因,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王创华、许少章、吴文旌、陈小东、陈宜、陈伟青、邱子平、张木奋、杜振东、林涌谋、胡芝明、廖海明等12位同志辞去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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