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李 洁) 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托今年3月与市公安局建立的“查人扣车”机制,成功扣押被执行人汽车1辆,查控1名被执行人,大大提高执行效率,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3天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揭东区人民法院,你院申请协助查扣的车辆,现已被我局扣押,请尽快派人前来办理交接手续……”近日,揭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告知查扣车辆的来电。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启动“查人扣车”机制以来,成功查控的第一台车辆。
该案系揭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在办理的一宗责令退赔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中有一辆奔驰牌轿车。在查询确认车辆登记信息后,法院依法裁定对该轿车进行查封、扣押。因该车辆踪迹不明,无法进行实际扣押,执行法官按照该机制相关规定,请求公安部门协助扣押该轿车。公安机关收到协助查控请求后,迅速将车辆信息录入相关系统布控,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查找。最终,用时3天即找到并控制了该车辆。法院接到通知后即刻前往办理交接手续并完成了扣押工作,后续相关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躲猫猫”的被执行人被揪
4月19日上午,惠来县人民法院接到广州市海珠区派出所民警来电,告知成功查控一名被执行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广州交接,逃避执行3年多的夏某成为启动“查人扣车”机制以来被查控的第一个被执行人。
该案系一宗追索抚养费婚姻家庭执行案。2018年11月12日,该案申请执行人向惠来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夏某支付婚生女儿4万元的抚养费。立案后,惠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夏某的住所寻找,均未找到其下落,通过网络查控也仅扣划到其银行存款2927.5元。“查人扣车”机制启动后,借助公安机关的信息侦查手段,仅用一个多月就成功将夏某查控到案,解决了该案多年以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无法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的困境。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拓宽法院执行工作“查人找物”渠道,让“查人扣车”机制成为法院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