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6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一批信访件14件,其中涉及榕城区11件,揭东区2件、惠来县1件;涉及环境问题14件,其中涉及水污染3件、大气污染7件、噪声污染6件、土壤污染1件、生态污染1件、其他污染2件。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及市直单位。按照省协调联络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7天内反馈到省信访案件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转办清单见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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