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旭莹 通讯员 吴 槿) 近日,惠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工人与包工头之间的欠薪纠纷案件。事后,甲方当事人对惠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高效调解纠纷、成功帮其追回拖欠工资给予赞扬,并向惠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送去一面锦旗。
据了解,甲方当事人肖某等5人受雇于乙方当事人罗某,为其承接的私人住宅建设工程开展施工。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当事人罗某未能按照约定向甲方当事人足额发放工资,涉及金额近11万元。双方就此问题多次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甲方当事人向惠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惠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解团队,积极介入此事。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详细了解事情来龙去脉,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工作记录、工资约定凭证等,力求全面掌握纠纷的核心焦点与关键细节。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分析劝解。一方面,向乙方当事人罗某阐述拖欠工资的违法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督促其积极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另一方面,安抚甲方工人情绪,劝解他们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矛盾进一步恶化。
经过调解员多次不懈努力的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乙方当事人罗某承诺在今年6月30日前结清工人们 80% 以上的工资,剩余工资也将在今年7月31日前全部结清。甲方当事人对这一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此次调解的成功,有效化解了工人与包工头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工人们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社会稳定,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