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整治与随机抽检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对社会公布2026年第二期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三:普宁市某学校食堂使用已过保质期食品原材料案
2025年5月,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交办线索,依法对普宁市某学校开设的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在学校食堂仓库货架上发现已过保质期的“保宁牌白醋”等4种调味料。经查明,以上“保宁牌白醋”等4种调味料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调味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原料(调味品)时没有向供货商索取相关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责令整改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