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激励案例
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发现正面清单企业某纺织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因该公司属于年度首次违法,同时能够在责令整改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案审会全体人员讨论后,不予以行政处罚。通过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企业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企业合规合法生产。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加强帮扶。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以外,以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此类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减少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的频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如果发现正面清单企业存在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将给予企业整改机会,不予处罚。
失信惩戒案例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受理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人员立即按规定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对该公司及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并将该公司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提高其编制的环评文件的抽查复核频次。同时按规定对环评报告业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导致该环评编制单位营收大幅下降,企业发展处处受限。
环评文件出现编制质量问题,是生态环境领域较为典型的违法失信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已推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环评信用管理对象的失信行为,依法实行记分惩戒,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失信惩戒清单中明确,对失信的环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失信记分、纳入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等;行政审批部门不予受理“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对纳入“黑名单”的按照是否涉刑处以5年内或终身禁止从事环评编制工作;同时,对限期整改和“黑名单”者编制的环评文件加大抽查复核比例和频次。
揭阳市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