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造成孩子意外伤亡的一大杀手。现在车辆人流汇聚,本已形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风险,再加上孩子缺乏安全意识,有的家长看护不力,极易导致孩子发生交通事故。我们要提示家长特别注意以下几点,并教导孩子一起增强安全意识,防范交通事故。
日常玩耍交通安全提示
不在道路、车辆通行处、车场(地下车库)出入口玩耍、滞留,更不得在道路及车辆通行处使用滑板车、平衡车、轮滑等滑行、玩耍。
步行要在专用人行道上,没有专门人行道的道路上,更要靠边走注意避让车辆。孩子穿过道路时,要左右看好,不要突然猛跑或折返。猛跑或折返时,其他车辆无法避让,很容易给撞上。在有人行横道和指示灯的路段,在经斑马线时要遵指示灯。不得翻越护栏。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孩子可穿颜色鲜艳衣服,便于司机看见。
骑行交通安全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各位家长一定要担起监护责任,不得为孩子违章骑行提供便利,也不要给未满12周岁的孩子解锁共享单车。达到相应年龄可以骑车的,应确保车辆刹车装置完好。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骑行不逆行,不靠近其他车辆特别是大货车。
不在拥挤路段并排骑车,不得勾肩搭背或赛车,不“S”形骑车,不撒把,骑车时不追逐打闹。时时处处谨记“一慢二看三通过”法则,确定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要注意观察周边,确认通行安全。骑车到校门口时,要下车推行走进校园,并将自行车放在指定的位置。
乘坐车辆安全提示
家长骑电动车、摩托车带孩子都要佩戴安全头盔,乘车系好安全带,所谓“一盔一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乘坐私家车时,小孩子或身材适于儿童安全座椅的,家长一定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儿童固定在车辆后排座椅上。
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跑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车上配备有保险带的,要系好保险带。乘车时不得将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包括天窗),不向车外抛物。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家长陪同小孩子乘车特别是私家车,在车辆停靠时须告诫孩子不要突然开门下车跑动。在双休日或学校放学、放假时,到固定地点乘坐合法车辆(公交车、班车和校车),不得搭乘农用车、超员超载车、“黑出租”“黑校车”、老旧报废车辆、非法营运车辆。综 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