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黄基宇 李 洁
近日,一场租赁合同案件调解令揭东区人民法院法庭现场“剑拔弩张”。在法官黄楚平的释法答疑和悉心劝导下,双方逐渐放下芥蒂,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场原本“双输”的官司迎来了“双赢”的结果。
“我们就这两年拖欠了租金,也一再保证生意一旦恢复就马上支付,你们就不能再宽限几日?!”被告林先生和某公司一开始非常不悦。
“你们从去年6月拖到现在,村民们都着急了。想要继续租地,必须尽快支付租金。”原告揭东区某经济联合社也毫不相让。
“俗话说和气生财,大家心平气和地慢慢聊,总能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见双方言辞激烈,黄楚平适时介入,耐心组织调解。
原来,林先生与该经联社一直保持着稳定、和谐的租赁关系。双方签订的20年场地租赁协议到期后,又于2019年3月续签了为期15年的新租赁协议。2020年4月,林先生向经联社提交了转租申请,请求将租赁场地转租给某公司,并承诺若公司违反租赁协议,他将承担全部责任。一年后,三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允许转租并明确了租金支付事宜。之后,该公司按约定支付了2021年、2022年的租金。但从2023年至今年,该公司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且逾期超过8个月,期间支付了部分租金,但仍拖欠大部分租金。经联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林先生和某公司支付欠缴租金及违约金。
黄楚平法官团队收到案件后,经审慎研判案情,认为若支持原告经联社的诉求判决双方“分手”,不仅经联社没了土地租金收入,公司也需另寻场地才能维持经营,是一个“双输”结果。再者,双方存在积怨,租金拖欠期间甚至出现村民阻挠公司正常经营的现象,若不真正解开双方“心结”,“一判了事”可能引发新的纠纷,甚至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为避免“案生事”甚至“案生案”的局面,黄楚平决定组织双方调解,彻底化解纠纷。
一开始,双方互不退让,原告甚至一度拒绝调解。经过法官团队多次言明利弊、释法说理,双方逐渐接受调解,并提出了各自的调解方案。但在拖欠租金支付时间、金额和律师费承担等方面差距巨大,加上原告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决策还需走流程,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尽快拟定出最合适的调解方案,才能有效减轻双方诉累。于是,法官团队仔细研究了合同条款后,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进行沟通。随着原、被告双方的分歧逐渐缩小,法官团队组织双方代表到法庭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付清拖欠的租金、双方继续履行之前签订的租赁协议等。之后,在黄楚平的主持下,双方正式签署调解书并现场履行部分义务。
压了近一年的心头大事得到妥善解决,村民们很是感激,向法院送来了锦旗。“解心结、止纷争、促双赢,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接过锦旗后,面对当事人的再三感谢,黄楚平谦逊地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