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杨天佑) 近期,气温日渐升高,不仅人们受到闷热天气的侵袭,连车辆也容易发生自燃。4月21日4时10分,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就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里宅村附近有一摩托车起火,情况危急,也对道路通行造成了一定影响。
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流沙东专职消防队出动1辆消防车、6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处置。消防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发现摩托车倾倒在路中间,正处于燃烧阶段,车身燃起熊熊烈火,几乎被烧成空架子,周围车辆纷纷慢速绕行。见此场景,消防救援人员立即铺设水枪,对准起火位置展开灭火工作。经过紧急处置,明火被成功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日常生活中,摩托车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不少便利,但因使用不当等原因也容易引发事故,威胁着车主们的用车安全。那么,在日常用车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爱车呢?对此,消防部门提醒广大摩托车车主,平时要做好燃油摩托车的日常检查,防止电气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不私自改装摩托车,以免改变车辆性能,留下安全隐患;如果车辆需要维修,所选用的材料最好选择防火材料,一旦发生自燃,火势不容易蔓延。日常停车不能将车辆停放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更不能将易燃物品如气体打火机、香水、摩丝等放在摩托车上,否则经太阳直接照射易引发火灾。如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车辆有部位冒火苗或冒黑烟,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并迅速离开燃烧的车辆,及时拨打119火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