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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级法院重拳出击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
让打工人不再忧“薪”

时间:2022/1/20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林昭仪

  2021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先后开展夏季、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为欠薪案件诉讼畅通绿色通道,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快审快结欠薪纠纷,加大欠薪案件执行力度,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最大限度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和门槛,解决打工人的燃眉之急,让打工人不再忧“薪”。

  “严”字当头,铁腕惩处恶意欠薪

  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劳动者切身合法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揭阳法院持续保持治欠高压态势,加大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审结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对恶意欠薪者形成有力震慑。

  2020年5月至7月,张某在普宁市流沙经营一家家居服装厂,雇用陈某等92名工人从事生产活动。期间,张某拖欠工人工资达66.8万多元。同年8月初,张某为逃避工人追讨欠薪,丢弃手机卡,逃匿至外省。8月11日,普宁市人社部门责令张某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张某拒不支付。2021年3月30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普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逃匿的方法拒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能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21年,揭阳法院受理恶意欠薪刑事案件10件,结案10件,结案率100%,判处刑罚人数10人。

  “快”字从先,让劳动者安“薪”无忧

  “感谢法官公正高效下判,帮我迅速追回了血汗钱。”拿到胜诉判决后,陈聪(化名)满怀感激地说道。

  2020年6月起,陈聪受许佳(化名)雇佣从事木工制作工作。后经双方结算,许佳立下《欠款条》交陈聪存执,《欠款条》的主要内容为:许佳确认结欠陈聪工款36500元,并承诺于2021年8月18日前全部还清,如违约每月按欠款全额的3%支付违约金。期届,许佳仍没有还款。于是,陈聪向揭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许佳,诉请许佳偿还其劳动报酬。

  受案后,揭东区人民法院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坚持“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的原则,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许佳自确认结欠工款后,没有按约定还款,已构成违约,现陈聪请求许佳付还工款36500元及按低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计算利息,合理合法,应予支持。”法院遂判决被告许佳付还原告陈聪工款36500元及相应利息。

  为使工人的工资权益尽早实现,揭阳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快审快结涉欠薪民事案件64件,结案金额达452万元,其中涉农民工民事案件59件,结案金额达359万元。

  “巧”字为要,暖“薪”执行到位

  如何有力保障判决的款项执行到位,真正落入工人的“钱袋子”?

  揭阳法院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执行措施,及时查控财产,通过拘留、曝光失信信息、发布悬赏公告、发出“预处罚”警告、移送涉嫌“拒执罪”线索等方式破解难题,做到快执行、快发放,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江西籍工人钟某被榕城区某物流公司拖欠劳务报酬71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公司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钟某遂向榕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多方查询,法院发现该公司没有可供执行财产。

  “限被执行人3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综合考量后,榕城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预处罚通知书,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责令其限期整改、主动履行义务。经释法明理,该公司才意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到法院偿还钟某7100元及逾期利息。

  2021年,揭阳法院执结涉欠薪执行案件83件,追回欠薪金额达527万元,其中涉农民工案件67件,追回欠薪达4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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