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乔慧 通讯员 郑奕媛) 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榕城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举措,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方便当事人诉讼,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云端立案。当事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广东”或广东诉讼服务网,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按照提示,选择立案类型、申请立案主体、上传证据材料。当事人操作完毕后,法院会在后台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查,在网上办理立案手续。一个月来,榕城法院共审查网上立案申请175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占比约三分之一。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榕城法院不断加大网上办案力度。一方面,开展网上开庭。“法官,我们在高风险区,没法过去开庭,怎么办?”“没事,我们可以采取网上开庭,在庭审过程中要注意对准摄像头,靠近话筒,确保大家的诉求都能听得清晰。”一个月以来,榕城法院利用“云上法庭”和广东诉讼服务网开展网上开庭64件,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行政确认和行政登记等纠纷。有的当事人在出差的路上,在通勤的车上,在居家隔离的防控区,借助网络诉讼平台,实现远程视频开庭。
另一方面,依靠网上巡回法庭,充分发挥远程诉讼作用,方便基层乡村社区群众参与诉讼,提高司法审判效率。近日,梅云街道网上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居住在榕城区梅云街道,而被告则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虑到被告特殊情况,主审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原告就近到设立在梅云街道的网上巡回法庭参与开庭,法官则在仙桥法庭审判庭主持开庭。整场庭审图像清晰,声音流畅,并实现了庭审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
此外,榕城法院还充分利用网络,主动组织开展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双方有意愿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在线签署调解笔录,实现案结事了。近日,被告黄某向原告陈某购买木材后结欠货款21万元,原告遂诉至榕城法院。立案后,经立案庭特邀调解员和民事简案审判团队办案人员共同调解,初步达成调解协议。但由于被告身在省外,无法到现场进一步调解及签名确认,办案人员组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网上调解。在调解员的指引下,当事人完成实名注册,成功登录,与办案人员在同一个对话框里进行对话。在民事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交易往来和结欠金额进行确认,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各自的手机上对协议内容进行确认后,均在调解笔录上电子签名确认,调解协议生效,一桩纠纷就此得到化解。
榕城区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深化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通过常态化使用线上平台充分发挥智慧法院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在线立案、诉讼和调解等司法服务,持续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提供司法惠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