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分辨率:1024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返回揭阳新闻网
新闻报料:8276111 广告联系:8210420
 相关新闻
·以消费为桥,共赴开放…
·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
·织密信用管理“防护网…
·聚焦群众需求,全力打…
·一季度全国铁路完成固…
·加强沟通交流 助推家…
·擦亮“幸福揭东”底色
·揭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原…
·执结案件12件,执行…
·实现优势互补,助力高…
·推动足球运动发展 …
·优质服务暖人心 锦…
·一碗擂茶映初心 香…
·木棉花开红似火
·诉讼信息“李逵”“李…
·萨克斯公益培训
·微话题
·专 版
·中国航发燃机为海上钻…
·四川盆地在5亿多年前…
·中国篮球名人堂入堂仪…
·“谁在管理国家?是战…
·韩国政府高层疑遭美国…
·巴以紧张局势扩大 以…
·警察都惊了!美国12…
·长青村:古朴敦厚,文…
·“蜜月”一词是怎么来…
·专家更要“会说话”
·张船翁制谜考子
·乐观达人的人生姿态
·发现生活之美
·一代风流
·织就一部大唐历史
·【新书荐读】
·宋人善雅谑
·远去了的榕江汽笛声
·搅在肉香里的年味
·今天,我一直在写诗 …
·同年伯
首页揭阳日报PDF版
我市两级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集中查人扣车行动
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27万多元

时间:2023/4/10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林敏梅

  “现在我宣布,揭阳市两级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集中查人扣车专项执行行动正式开始。”4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随着执行局负责人一声令下,全市各基层法院执行行动小组迅速驾车出发,奔赴查人扣车一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同步清晰回传各执行小组的全部行动过程,各基层法院领导驻场指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过程。

  在此之前,我市法院和公安机关已开展近一周的联合处置行动,为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两单位吹响新一轮集中执行攻坚的号角。

  提前布控、快速出击,高铁站成功拘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陈某所乘列车已到站,准备行动!”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陈某应归还借款5万元。

  执行过程中,在惠来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陈某于和解当日归还2万元,剩余3万元约定于2022年6月3日还清。但后来被执行人陈某未按照和解协议按期履行,经执行法官多次督促,仍然消极应对,法院遂决定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由于其下落不明,故一直未能实施拘留。

  依托查人扣车机制,惠来县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发起了协助查人请求,公安机关反馈被执行人于清明节前一天乘坐动车返回惠来。与高铁站公安对接后,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提前在葵潭高铁站进行布控,在被执行人陈某乘车到站时,成功将其拘留。

  4月6日,被执行人陈某家属代陈某履行了剩余欠款3万元和执行费等,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追踪轨迹、密切互通,户籍地高效实施拘留措施

  “报告指挥中心,据公安机关反馈,被执行人苏某出现在其户籍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行动小组现已出发前往目的地。”

  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苏某应向申请执行人罗某付还39.29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等。

  此前,执行过程中,普宁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苏某名下车辆一部,但未能实际扣押,且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于2022年9月16日终本结案。

  但终本并不意味着执行就此结束。2023年3月,普宁市人民法院就被执行人苏某向公安机关发起协助查人请求。4月4日,根据公安机关反馈信息,普宁市人民法院迅速行动,成功在其住所发现苏某。执行法官现场向苏某宣读对其进行拘留的决定及送达相关文书材料后,被执行人苏某被带到法院执行服务区。

  随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先还款3万元,剩余欠款分期付还,申请执行人同时申请解除对被执人的拘留措施,案件顺利执结。

  在联络工作群内,各法院汇报战果的信息不断发出,宣告着这一天集中行动获得成功——“榕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拘留陈某、郑某,感谢公安同志的大力支持。”

  “许某、李某已被揭东区人民法院成功拘留。”

  “经揭西县公安局协助布控,揭西县人民法院成功拘留林某、董某、林某某。”

  ……

  据统计,当日全市法院共成功拘留被执行人19人,扣押车辆1辆,促进案件执结12件,执行到位金额27.76万元。截至4月7日,今年全市法院共拘留被执行人41人,扣押车辆17辆,达成和解撤控4人、3车,促进案件执结22件,执行到位金额116.74万元。

首页 | 报社简介 | 揭阳日报通讯 | 网上投稿 | 新闻记者查验 | 教育周刊

粤公网安备 44520202000203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CN44-0033 备案号:粤ICP备09091489号   揭阳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