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普宁市消防部门依法对一违规住人的“三合一”童装仓库予以查处。
据了解,该建筑物为12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自建房,单层面积250平方米,其中1、5、7、8、9、10、11、12层用作衣服仓库使用,3、4、6层违规作为员工集体宿舍使用,2层为食堂,属“三合一”仓库。普宁市消防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令该厂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同时责令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对住宿场所进行拆除、搬离,及时恢复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普宁市消防部门提醒,将员工宿舍跟生产、经营、仓储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这是严重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切勿将员工宿舍设置于厂房、仓库内部,如若有需要,员工宿舍一定要设置在独立的建筑物内。郑乔慧 杨雪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