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25,以下简称新国标)。新国标是对GB 19302-2010的修订,主要对发酵乳的标准适用范围、术语定义、酸度指标要求等进行了调整,将于9月16日正式实施。
发酵乳即俗称的酸奶。在业内专家看来,新国标贴近市场需求,丰富了发酵乳原料种类,增加了工艺灵活性,有利于乳企研发更多高品质的产品。
增加浓缩乳为原料
新国标适用于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新国标明确,发酵乳是以生牛(羊)乳、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乳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杀菌、发酵后制成的pH降低的产品。风味发酵乳是以不低于80%生牛(羊)乳、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乳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经杀菌、发酵后pH值降低,发酵前或后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果蔬、谷物等制成的产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新国标原料选择中增加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将发酵乳、风味发酵乳等原料由原本的“以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修改为“以生牛(羊)乳、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乳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其中,“不低于 80%”是指每100克发酵乳(除果蔬、谷物之外)中乳固体的含量不低于80克乳中乳固体的含量。
发酵乳原料增加浓缩乳是新国标一大亮点。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GB 13102-2022),食品工业用浓缩乳是“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经浓缩等工序只除去部分水分制成,用于食品工业原料的产品,包括浓缩牛乳、浓缩羊乳”。
中国农垦乳业联盟专家组组长宋亮表示,浓缩乳将乳液中的水分降低后,便于制作乳酪、酸奶等食品,可以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早在2018年低温酸奶市场爆发时,就有乳企使用浓缩乳作为原料。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解释称,浓缩乳是将生乳脱除一部分水分,从工艺控制角度可以做到营养几乎不变,但储运更方便,有利于长途运输。同时,使用食品工业用浓缩乳视同生乳,不需要标注复原乳,避免了消费者对其营养价值的误解。此外,食品工业用浓缩乳让企业有了更多创新空间,可以生产营养价值更高的酸奶。
笔者者注意到,目前市场上已有多款使用了浓缩牛奶工艺的酸奶产品,这些产品采用的是滤乳清工艺酸奶产品或采用RO膜(反渗透膜)过滤工艺。某大型乳企表示,新国标增加浓缩乳作为原料,可以丰富发酵乳原料种类,增加工艺的灵活性,促进乳制品市场健康发展。
酸度指标降低
除增加原料品种外,新国标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的酸度指标从≥70°T降至≥60°T(仅适用于全脂产品)。
同时,新国标删除了酵母指标,钟凯对此解释称,酸奶的生产工艺很难完全避免酵母引入,比如部分酸奶添加了坚果、谷物、水果、果酱等配料,它们可能天然携带酵母。另一方面,商品化的发酵剂(乳酸菌制剂)也做不到完全不含酵母。此外,一些特殊的酸奶本身就是利用酵母发酵而成。
产品标识更清晰
笔者注意到,新国标对发酵乳的标签标识作出规定。比如产品发酵后经过热处理的产品,应标识“××热处理发酵乳”“××热处理风味发酵乳”“××热处理 酸乳/奶”或“××热处理风味酸乳/奶”。全部用乳粉生产的产品,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使用部分乳粉生产的产品,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乳”或“含××%复原奶”(××%是指所添加乳粉占产品中全乳固体的质量分数),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同时,新国标对“产品名称可使用对脂肪含量的描述性用语,如脱脂、部分脱脂和全脂等”的规定,相当于把产品的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进一步贴合消费者需求。
孟 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