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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5/11/13

  《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2025年9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予以公布。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9月25日在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揭阳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旭亮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审计了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135”工作思路,执行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奋力推动产业强市、和美揭阳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强化措施组织收入,筑牢财政运行根基。坚持财税征管与资源盘活并举,全面强化税源培植巩固,整合盘活资源资产,全力促进财税收入增长。全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8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76亿元,增长12.88%,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优化统筹财政支出,保障重大战略落地。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整合协调财政资金资源,有效保障制造强市等重点领域支出。统筹8.6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绿色石化、海上风电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高端跃升;统筹2.2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关键产业链补链强链、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强产业链韧性与竞争力;统筹5.99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两重”“两新”项目建设,夯实长远发展根基。

  ——严控债务兜牢底线,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在加快专项债券发行的同时,注重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严格在批准的债务限额内依法合规举借债务。认真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精准筹措资金支持困难区县,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持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引导国有企业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严防金融和财政、国资风险交织传导。

  ——扎实推动审计整改,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地区、单位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抓好整改,取得较好效果。截至2025年8月末,2023年度审计查出的846个问题,除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43个和未到整改期限的24个外,已完成整改659个,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3.03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9.06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29亿元,挽回损失浪费595.63万元,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33项,追责问责26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市级(不包括大南海等4个功能区)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7.66亿元、总支出215.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7.16亿元、总支出63.1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90万元、总支出5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04.74亿元、总支出94.9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偏差较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仅为49.96%,预算与执行偏差较大,编制不够精准。

  2.少列预算收入11.98亿元。至2024年末,市财政尚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1亿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亿元结存在财政专户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造成少列预算收入。

  3.少列预算支出3.50亿元。2024年末,市财政将已列支的股权投资支出3.5亿元调账转列预拨经费,造成少列预算支出。

  4.非税收入1.73亿元未及时征缴。其中:土地指标转让款1.48亿元;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罚没款0.21亿元;土地出让款0.04亿元。

  5.下级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结。至2024年末,市财政借给榕城区和高新区2个区的往来资金共25.57亿元未能按规定在当年底前清结。

  6.部分财政资金滞留,使用效益低。至2024年末,全市仍有生态环保资金0.53亿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0.48亿元、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资金0.23亿元滞留,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7.部分支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2024年上级专项资金中有63笔下达时间超过规定期限,金额合计23.69亿元,超时最长的达400天。

  8.未及时付还债券利息。至2024年末,市级仍有政府债券利息1.17亿元未及时付还省财政厅。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市级64个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加强预算执行,注重绩效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预算编制不规范。市应急管理局、国资委、文化馆等13个单位部分费用科目有实际支出但未编制预算,涉及金额37.53万元;市潮剧传承保护中心未按规定编制工会经费预算,涉及金额2.48万元。

  2.预算执行不到位。市委军民融合办、科技局等12个单位的培训费和市司法局、政务和数据局等17个单位的会议费,年度预算执行率均低于20%,涉及金额分别为297.75万元和79.72万元。

  3.支出控制不够严格。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6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支出超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8.58万元;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图书馆、文化文物管理中心等3个单位的工会节日慰问品超比例支出,涉及金额4.31万元;市文广旅游体育局有12个出差事项未经审批,涉及金额0.86万元。

  4.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市文化馆有2个项目未采购先实施,采购程序倒置,涉及合同金额99.80万元;市图书馆未按合同约定退回图书馆已有复本图书,造成浪费,涉及金额13.94万元;市潮剧传承保护中心往来款未及时清结,涉及金额1.93万元。

  (三)县级财政管理审计

  结合县区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关注了惠来县、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24年度财政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个县区能不断加强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决算数据不实。2个县区共少列预算收入19260.95万元;惠来县少列预算支出61500万元。

  2.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惠来县尚有水资源费1439.61万元和土地出让违约金170.14万元未及时征收。

  3.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县区共有新增债券资金6.81亿元滞留闲置,影响高质量发展等政策目标的落实;惠来县挤占上级专项资金6.45亿元;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拨付实有资金账户的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高达77.12%.

  4.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超过二年批而未供的国有存量土地共2365.04亩,且有184.95亩被违规占用。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对“三个最”、高质量发展、风险防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一)“三个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审计了我市“三个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区和部门能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时限、证明材料以及跑动次数,推动基层政务服务优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五减少措施落实不到位。全市有5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中存在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粤东新城有2宗行政许可事项前期工作未纳入政务服务网或部门业务系统进行跟踪管理。

  2.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烟草专卖局等9个单位未报送便民利企“三个最”有关工作方案或考核方案。

  (二)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审计了惠来县县域经济及大南海石化工业区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个县区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推动优势产业聚集升级,促进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产业发展规划方面。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中期产业规划应建成的60个项目仍有53个未建成。

  2.招商引资方面。惠来县临港产业园2022年以来引进的37家企业税收贡献不高;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22年度10项招商引资任务仍有6项未完成。

  3.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惠来县有5684件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间超出承诺办结时间;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有2个签约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用地挂牌。

  4.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方面。惠来县有39个道路等配套设施项目未按期开工,涉及投资额97.66亿元;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有5个基础设施工程未能按期建成,涉及投资额27.27亿元。

  (三)风险防范审计

  审计了地方政府投融资企业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重点抽查了市本级和惠来县。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能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和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企业总体效益不佳。市投控集团下属有3家企业无实质性经营,9家企业连续3年出现亏损;惠来县有3家国企无实质性经营。

  2.债务风险落实不到位。市投控集团通过举借新债务方式化解到期债务;市投控集团和惠来葵阳邦山水闸有限公司超合同约定范围使用银行贷款资金。

  3.投资风险管控不严。市投控集团违规决策竞拍海砂项目且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重大亏损;惠来葵腾投资公司对外投资款0.37亿元长期没有收益。

  三、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全市2023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涉及93个项目)、2024年政府投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涉及19个项目)、中心城区道路综合整治项目(涉及23个项目)的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能积极推动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建设进度缓慢

  中心城区道路综合整治项目有21个工程未按时开工、19个工程未按时完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有2个工程未按时完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有1个工程未按时开工,有12个工程未按时完工。

  (二)投资控制不够严格

  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有6个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未按规定报送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道路综合整治项目中有4个工程预算造价共虚高170.41万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中有2个工程因设计不合理,造成增大投资。

  (三)资金支付不合规

  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中分别有6个和5个工程存在多计多付工程进度款问题,多付金额分别为135.80万元和644.90万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中有4个工程支付进度款未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17亿元。

  (四)建设管理不到位

  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分别有18个和7个工程未按设计文件或技术标准要求施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道路综合整治项目分别有14个和5个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如3个水库迎水坡砼面板存在横向裂缝;道路综合整治项目中有8个工程竣工图反映不实,如黄岐山大道综合整治工程的竣工图反映沥青混凝土面积为1.04万㎡,现场实测为0.85万㎡,多计0.19万㎡.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审计

  审计了普宁市2023年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普宁市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政策的工作部署,在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百千万工程”推进方面。普宁市6个典型镇中有5个未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截至2024年5月底,仍有13项“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未完成,上级“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有17254.59万元未支出。

  2.驻镇帮镇扶村实施方面。普宁市本级应配套帮扶资金有58284.98万元未到位;2021年至2023年驻镇帮镇扶村工程仍有31个未开工,总体进度偏慢;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有19个工程项目未按图施工、35个项目的沥青混凝土预算单价明显高于同期财政审核价。

  3.乡村产业发展方面。青梅产业园建设用地保障不到位,影响入园道路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至审计时仅有1家青梅生产加工企业入驻;稻蔬产业园5个实施主体取得财政资金3000万元,而缴纳企业所得税仅为19.86万元,税收贡献较低;麒麟镇有5个扶贫项目资金闲置,涉及金额689.67万元。

  4.绿美普宁推进方面。9个镇义务植树基地没有做好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工作;2个绿美普宁示范项目建设进度较慢。

  (二)耕地保护审计

  审计调查了全市2022年至2024年6月耕地保护与利用情况,重点抽查了揭西县。审计结果表明,全市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与利用的相关决策部署,在推进耕地保护相关项目建设、完善养护机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方面。全市非法占用耕地3318.43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08.35亩;全市未整治撂荒耕地面积有10.35万亩,推进复耕复种进度慢。

  2.耕地改造和水利灌溉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市农业农村局多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面积4467亩;惠来县2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影响农田灌溉面积共1850亩;揭西县有4个垦造水田项目未按图施工,有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管不到位,出现偷工减料及虚报工程量问题。

  3.耕地及相关建设项目管护方面。全市5个县(市、区)政府均未制定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实施方案,且2012年至2022年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有2038.90亩建后出现“非农化”;揭西县农业农村局未及时拨付农户垦造水田后期管护经费197.03万元。

  4.耕地利用与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全市各县(市、区)超范围发放耕地地力补贴1535.18万元;揭西县应发未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271.16万元;揭西县未经批准调整垦造水田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用途。

  (三)社会保障审计

  审计了市本级2024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能重视资金管理,不断提升社保基金服务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未及时足额筹集基金。各县(市、区)财政应配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5501.02万元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11999.91万元未及时落实到位;市慈云医院、揭阳广播电视台等2个单位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准备期清算资金共2332.87万元。

  2.基金使用不合规。全市医疗救助基金挤占城乡居民医保基金535.55万元。

  3.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医保中心未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并支付月预结医疗费用,涉及金额46588.92万元;市医保中心未及时完成2024年度医保基金年度预清算工作。

  (四)公立医院服务和药品医疗设备采购审计

  审计调查了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揭阳市公立医院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等情况,重点调查了市中医院和揭东区人民医院。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医院基本能落实医药卫生改革,强化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诊疗服务和收费结算方面。2家医院超标准收费等造成多报医保基金86.64万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涉及金额33.83万元。

  2.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方面。市中医院、揭东区人民医院实际完成的带量采购药品分别为246项、187项,未能完成上级下达的362项、358项计划任务;市中医院ICU设备采购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3.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方面。市中医院绩效方案未经审批、部分绩效薪酬发放与收入挂钩;揭东区人民医院未落实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审计

  审计了市储备粮食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损益情况和期末资产负债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公司能加强储备粮食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经营管控不力。有4宗市级储备粮轮换在投标人少于3个情况下,未依法重新招标便直接确定中标人;2宗储备粮采购轮换超过约定期限,逾期分别为143天和205天。

  2.资产使用效益不佳。有2宗房屋长期闲置,涉及面积402.57㎡;有2个粮仓空仓时间超过6个月。

  3.财务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结,涉及金额5006.23万元,费用报销支出发票未经经办人签名,涉及金额205万元;支付储备粮轮换费用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828.15万元。

  4.内控制度不健全。向农发行贷款等2个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决策,涉及金额27214.77万元;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未按章程规定制订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审计

  审计了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单位能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市法院、自然资源局、机关事务局等10个单位少列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821.12万元;市市场监管局多列固定资产0.81万元。

  2.资产使用不规范。市市场监管局有5套商品房长期闲置未使用,涉及面积772.15㎡;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全民健身器材闲置、毁损和流失,涉及金额70.55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缺失2台电视等设备,涉及金额1.28万元。

  3.资产管理不到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拨给县(市、区)固定资产未办理划拨手续,涉及价值962.15万元;市市场监管局有3辆公务车未及时报废处置,涉及价值48.85万元;市直单位共有201辆在用公务用车未绑定定位终端设备。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

  审计了揭西县龙潭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和桑浦山-双坑管理处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龙潭镇及有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能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贯彻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耕地保护工作存在不足。龙潭镇有3宗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的耕地复垦面积被省核减,涉及面积7.72亩;龙潭镇未按规定编报基本农田保护区报告书。

  2.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龙潭镇有13家规模养殖场未办理排污许可或进行排污登记管理;6宗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涉及罚款金额97.60万元;河道漂浮物聚集,受县河长办督办。

  3.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不够严格。全市有12家采石场存在非法超采问题;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有违法采石行为;龙潭镇有1家采石场未按要求完成矿山生态修复。

  4.“两违”行为管控不力。全市有4696宗存量违法用地未整改到位,涉及面积18776.45亩,其中耕地5364.03亩;龙潭镇有23宗违法建设受到市城管执法局巡查组发函查办。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揭西县龙潭镇等13个单位14名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推动所辖地区经济发展和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重大经济事项管理方面

  1.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到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接待办等4个单位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市委党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宁市委组织部等5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够健全,未编制重大事项决策目录。

  2.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市法院、接待办和桑浦山-双坑管理处等10个单位部分工程、货物或服务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34.52万元;市法院、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3个单位6个项目先实施再完成采购程序,涉及金额334.46万元。

  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市委党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文广旅游体育局等4个单位有7个工程未按图施工;桑浦山-双坑管理处和龙潭镇有7个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多付)工程款,涉及金额77.06万元。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1.收支管理不到位。揭阳日报社和龙潭镇等2个单位管理费(承包款)等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涉及金额1106.93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龙潭镇等3个单位主要领导违规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等3个单位超范围使用现金,涉及金额49.08万元;市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接待办等4个单位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超出规定比例。

  2.往来款项未清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和揭阳日报社等8个单位往来款挂账时间长,未及时清结,涉及金额12554.94万元。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公务接待及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揭阳日报社、龙潭镇等5个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未按规定取得接待公函或清单等,涉及金额699.03万元;市自然资源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和龙潭镇等3个单位报销差旅费审批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1.72万元。

  2.单位及下属单位人员违纪违规受查处。市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龙潭镇等4个单位或下属单位有人员因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七、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情况,全年移送纪检监察、相关主管部门问题线索45起。移送事项主要有: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问题线索12起;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管理领域重大损失浪费问题线索6起;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污染破坏环境问题线索3起;其他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4起。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筑牢财经纪律防线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全面贯彻零基预算理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切断无效低效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着力增强预算刚性和约束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严肃查处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切实维护财政管理秩序权威性。

  (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稳投资、促消费”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前精准谋划项目,系统优化资源配置流程,全力加快预算执行,避免资金特别是重大战略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财政资金早支出、早见效。要压实全链条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执行责任管理制度,推动财政资金及时使用,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坚守安全发展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将风险防范化解作为核心任务抓实抓细。要严控财政运行风险,严格执行库款监测预警,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增强债务风险源头管控能力,坚决遏制违规举借债务;加强国有企业重点领域风险监测,严防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交织传导;加快问题楼盘、法律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深化国资监管效能,释放资源资产价值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夯实国资管理基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健全决策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业务经营、项目投资、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管,推动国资国企做大做强。要以建设实体公物仓为抓手,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盘活、运营全流程管理,推动资产利用效益最大化。要强化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监管,推进国土规划、生态管控、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等资源管理环节高效衔接,推动国有资源高质量保护和高效率利用,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揭阳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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