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春玉 通讯员 夏恭子) 近年来,揭西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把握司法救助工作总体要求,对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妇女群众进行及时、有效、全面的救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她们送去温暖与关怀。3年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予以救助9件。其中,对妇女群众给予司法救助6件,救助7人,发放救助金17.5万元。
一心为民,主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
揭西县检察院着眼于检察办案所有环节,各内设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群众,办案人员主动告知其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并将材料及时移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做到应救尽救。2019年9月,该院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宗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被害人在被伤害后身体、心理、精神遭受严重的创伤,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便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同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引导被害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最终,被害人获得救助金3万元。
公正透明,让司法救助在阳光下进行
揭西县检察院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积极推进听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案件按照具体案件情况安排公开或者不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通过“救助+听证”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提升了司法救助的社会效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年来,该院共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4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救助申请人等参会,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积极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
为全力提高司法救助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司法救助的了解,促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揭西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后,及时将典型案件进行梳理总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宣传,讲述救助帮扶好故事,弘扬社会正能量。3年来,该院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文章3篇,社会宣传效果明显,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揭西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把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列为重点对象,及时按程序提供救助;结合本地区实际,形成适合困难妇女群体特点和需求的救助方式方法,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进行帮扶;积极与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在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生活帮扶等方面,争取对受害妇女群众进行多元化救助,帮助她们早日走出困境,恢复正常生活,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更好保障困难妇女群体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