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李 洁 吕含茵
人民陪审员通常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积极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近3年,全市法院461名人民陪审员奋斗在参审履职的第一线,涌现出一批业绩可圈可点的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台上唱响法治好声音。
陪审员翁加庆:
运用“12字调解法”化解纠纷30宗
2019年,我市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时年50岁的翁加庆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当选。
平时就热心公益活动的翁加庆,以强烈的工作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投入到人民陪审员工作中。“明经过,理责任,听诉求,定方式”是翁加庆总结的“12字调解法”,即通过查询案卷材料和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事情经过、厘清双方责任,再根据双方诉求,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根据生活经验以及当地的风俗民情,翁加庆总结了找结合点调解、面对面与背对背调解、劝说双方互相退让调解等方式的适用场景。
“涉及老年人的纠纷,积极争取老人会、房亲协助调解,往往事半功倍。”采访时,翁加庆聊起这样一个案例:一位独居老人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全靠在外的儿女偶尔给一些赡养费。有一次因病住院治疗,但儿女都以在外工作为由不肯回来照顾,气得老人将儿女告上法院。翁加庆得知情况后,迅速联系村干部和老人的房亲,多次进行调解,最后老人的儿女都赶回来轮流照顾生病老人。
作为一名不穿制服的“法官”,翁加庆与法官密切合作,以法官讲法理、他来讲情理的方式,达到修复当事双方关系、定分止争的目的。4年来,他成功调解邻里纠纷、房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30余宗,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和认同感,真正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陪审员冯奕龙、杨淳:
发挥地缘优势化解积怨
冯奕龙和杨淳是普宁市人民法院的资深陪审员。在共同参与审理一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两人凭着人缘地缘优势,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长达10年的矛盾,既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3年3月,陈某与某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买一处总价约195.6万元的商铺。认购书签订后,陈某依约缴纳了首期款(含定金)98.6万元。2014年5月,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直到2022年9月,某地产公司仍没有交付该商铺。陈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认购书、合同,某地产公司付还首付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等。某地产公司则提起反诉,要求陈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购房款。
由一名法官和冯奕龙、杨淳两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认真审理了该案。经仔细翻阅案件材料,认真了解争议焦点,合议庭成员明确了办案思路。因该案历时已久且双方诉求分歧较大,在双方当事人到庭后,冯奕龙和杨淳在审判长的指引下,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背对背调解。
为高效开展调解工作,尽快化解纠纷,两位陪审员实地查看涉案商铺,向附近商户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经过多次“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最终陈某和某地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再支付20万元的购房款,某地产公司在陈某缴交契税、办证费后,将涉案商铺产权登记到陈某名下。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