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案例
2023年8月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揭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黄某某、刘某某和文某某等3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 号)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45000 元的行政处罚。
诚信守法经营,是企业的生存之道,而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将受到惩戒。该案件是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罚,有力打击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违法行为及动火作业违规行为。而企业特种作业是指对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有较大危害性的作业,若由未经过培训和考核的人员进行,将带来非常大的安全风险。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很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安全生产隐患,还会危及员工自身和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实行严格的管理,减少他们的失误,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否则就要追究其所在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揭阳市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