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投放点设置基本指引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密度、点位和收集容器配置数量、规格,应根据区域内各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次和作业时间,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应充分考虑用户生活习惯,便于分类投放与分类收集,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位置分布及投放时间等信息;应符合安全与卫生要求,严禁阻塞安全(消防)通道;应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等实际需求,配置单类或多类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应符合现行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等要求;应有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牌,引导投放人投放;应做到环境友好,地面硬化处理,做到干净整洁、无存留垃圾和污水,不产生二次污染,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外观整洁、分类标志清晰可见,密闭后应能防止水分和气体外溢,如有破损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居民区分类投放点设置
居民区分类投放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居民区宜每150~200户或每单元设置一处分类投放点;分类投放点宜设置在方便投放的步道旁,可设置港湾式垃圾分类投放点,严禁阻塞安全(消防)通道。
各分类投放点应配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数量和容积宜适当增加。一个居民区应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大型居民区可根据需要设置多处有害垃圾投放点;一个居民区应至少设置一处可回收物投放点,大型居民区可根据需要设置多处可回收物投放点,可根据回收体系建设等情况对可回收物细化分类;采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方式的居民区,应设置误时分类投放点,供未能在规定时间投放垃圾的居民投放;分类投放点设置应避免暴晒雨淋,露天设置的分类投放点应配置雨棚等设施;有条件的居民区,分类投放点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套洗手、照明、视频监控等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