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林伟群同志任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刘苑芬同志任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建华同志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兼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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