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龙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及的,大多是“民告官”行政争议的事项,司法部门的这个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岗位,既是人民群众感受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窗口。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行政应诉则是指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参与行政诉讼的活动。两者共同构成了行政救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
这也就是说,司法部门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这个岗位,面对的是一方是人民群众,另一方则是行政机关。司法工作人员既要积极履行职责,又要化解行政争议;既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也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司法部门公正裁判的这杆“秤”,既必须鲜明地向社会表达法律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也必须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受到惩戒,让见义勇为者敢为,让伸张正义者有底气。
公正裁判这杆“秤”,必须始终用公心来裁量争议;要让裁出的结果让双方口服心服,就必须用恒心来钻研法律知识;而在化解双方矛盾方面,有时候还必须扮演“和事佬”,耐心进行沟通;再者,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桩案可以彰显法治的温度,暖心,就是传递司法温度的一个有效途径。今天介绍的这位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个人卢小盼,她的这“四心”工作法,的确让复议者、应诉方都坦然接受裁决。
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来学习这“四心”工作法,在履职办案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