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旭莹 通讯员 吴 槿) 根据惠来县委工作部署,十四届惠来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6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档案馆、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县中旅社、县工业总公司、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县物资总公司、县食品进出口公司等18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非领导小组成员的县纪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等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有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落实“第一议题”不够严格;有的单位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存在差距;有的单位履行职责仍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有的单位财务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队伍建设仍有短板;有的企业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办法不多,上一次巡察整改落实不同程度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现实检验,用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将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督促推动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履职担当、真抓实干,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直面反馈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为惠来“争创百强、当好典型”作出应有贡献。
巡察期间,惠来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