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损失的不仅是财产,更是对日常安全感的冲击。普宁警方针对此类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案件,持续发力、循线深挖,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坐骑”的黑手。
1月10日凌晨3时许,普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城北派出所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赖某,追回赃物摩托车1辆。经审查,赖某对其于1月1日下午在普宁广场附近盗窃一辆白色摩托车,并将该车停放在梅塘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14日22时许,城东派出所在流沙东街道抓获违法人员陈某。经审查,陈某交代其于1月1日凌晨0时许在流沙东街道新坛村盗窃一辆黑色二轮电动车的违法事实。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警方提醒,电动车、摩托车尽量停放在监控摄像头拍摄区域内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同时记得拔掉车钥匙,锁好车头锁、车轮锁和坐垫锁,一旦发生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郑乔慧 余承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