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乔慧 通讯员 余承桓) 阶段来,普宁公安不断提升“打早打小、快侦快破”工作质效,铁腕打击盗窃违法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6月9日,城东派出所在流沙东街道大林村抓获盗窃嫌疑人林某,追回赃物电动车1辆。经审讯,林某交代于6月8日在普宁国际商品城附近发现一辆没拔钥匙的二轮电动车,后将该车盗走的违法行为。目前,林某已被行政处罚。
6月8日,城东派出所在流沙东街道抓获盗窃嫌疑人钟某,追回被盗快递包裹3个。经查,5月29日至6月7日,钟某先后到流沙东街道一临时快递存放点实施盗窃作案4次,盗得快递包裹共4个。目前,钟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4日,城东派出所抓获盗窃嫌疑人黄某。经审讯,黄某交代于6月1日在流沙东街道盗走一辆没拔钥匙的电动车并将该车卖出的违法行为。民警循线追踪,又于6月7日抓获销赃嫌疑人蔡某,追回赃物电动车1辆。目前,黄某、蔡某均已被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防盗意识,电动车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摄像的范围内,同时记得拔车钥匙并上锁,谨防被盗。 |